其他公告 / 張貼者 出納組長 張貼至 2025-11-30止
張貼日期: 2025-06-06 08:21:33 點閱:18
一、依據彰化縣地方稅務局114年6月4日彰稅服字第1146159473號函內容辦理。
二、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首次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彰化縣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單或繳納證明,並完成驗證,就有機會獲得電子禮券,歡迎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