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6-13 11:12:28 點閱:113
錄取名單請參閱附件!
一、報名學生之積分,經委員會召開審查會議依簡章規定認定。
二、複查時間: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由報名學生或家長填寫簡章所附之「114學年度彰化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書」(附表二,第21頁)並持「甄審入學分發結果通知書」親自向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辦理。申請複查應繳交:本通知書、「甄審入學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書」、複查手續費 50 元及貼足限時郵票之回郵信封。
三、凡錄取者,請於 114年 6 月16 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備齊相關表件前往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如無意就讀,請不要去報到,就會自動放棄!
四、放棄錄取資格:已報到之學生應於 11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填具簡章所附之「114學年度彰化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表三,第23頁),由學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 逾期放棄不予受理。
五、申訴受理時間:11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前由報名學生或家長填寫簡章所附之「114 學年度彰化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學生申訴書」(附表四,第25頁)親自向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辦理。
六、國民中學學生只能經由一個錄取管道選擇一所學校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