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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114年8月8日台內移字第11409324721號令修正發布「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第3條、第5條條文,請逕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運用,請查照。

類別:人事訊息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8-22 16:47:45 點閱: 214 (124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據教育部114年8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78145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