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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詳如附件,請查照。

類別:人事訊息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1-07 13:57:47 點閱: 156 (167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府勞工處114年12月9日府勞關字第1140490305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府勞工處函及勞動部解釋令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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