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2-05 09:20:01 點閱:177
第2學期
【人事室通知】
有關本校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同仁,請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前繳交子女教育補助申請書,並請詳閱下列內容:
一、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工子女教育補助申請書,係依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資料產製,申請同仁務必詳加確認本人及子女個人資料,若有子女資料異動者,請同仁來電人事室告知,以利人事室產製新的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書。
二、另因高中職已經全面免學費,不能再重複請領子女教育補助,爰申請書未列入就讀高中職之子女,但該子女如係因成績優異減免學費,仍可申請補助,請提供證明文件向人事室申請。
三、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之子女,如已經行政院減免學費,學費減免與子女教育補助僅能擇一支領,故若選擇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之同仁,請於收到貴子女註冊單時,檢視明細項目是否已減免學雜費(17500元/每學期),如有請連繫校方辦理”放棄”減免學雜費事宜,避免補助費重複請領及後續追繳等困擾。
※導師部分補助申請書已放置於學務處導師資料袋中,其餘教職員工可逕至人事室領取補助申請書。
★★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相關注意事項:
1. 「具領人」及 「立切結書人」欄位兩處簽名後送回人事室。
2. 高中(職)以上需檢附繳費收據(影本請簽名),收據上須有學雜費金額可供辨識。
3. 第一次申請者(係指從未在本校申請過者),須繳驗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影本請簽名)。
4. 請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前繳至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