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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公務或進行教學、輔導等,應注意個人資料之管理使用,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類別:其他公告 張貼者:資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4-29 15:45:46 點閱: 250 (85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近來有民眾向縣府反映,學校官網公開政府機關內部資料(緊急連絡資訊)與身分證字號、手機等資訊,於官網公告資料時,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避免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事。

二、在學校官網公告內容上架前,務必強化審核機制,相關作法如下:

(一)確保上架檔案內容個資已遮蔽(證件資料需遮蔽後另存圖檔再使用)。

(二)政府機關內部資料不宜公開在網路上供大眾存取。

三、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縣網中心林金玉 04-72371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