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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類別:人事訊息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10-14 14:03:49 點閱: 199 (141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3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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