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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 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6004599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 則規定各1份,請查照。

類別:人事訊息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2-09 15:55:58 點閱: 172 (180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99B號函辦理。
二、該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該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陳專員,電話:(04)3706-1537。
四、另有關該案經費,請各校先行依旨揭要點規定審查資格。本縣縣府將另案函知辦理經費核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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