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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115 年度家庭教育研習,每位教師每年度應符合家庭教育研習4小時 (115年度時間範圍為1月-12月)

類別:教師研習 張貼者: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2-10 08:16:01 點閱: 270 (180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 本縣115年度家庭教育研習每位教師同仁應滿4小時。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4日臺教社(二)字第1152400274號函暨本縣115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辦理。
二、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 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應接受每年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前述人員範疇說明如下:
(一) 應參加對象(列入 4 小時研習時數統計):
1、 領導職與教學行政人員:校長、全體正式教師。
2、 長期教學人員: 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
(二) 免參加對象(不計入時數統計):
1、 特殊聘期/狀態人員: 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
三、 請配合115年度課程架構表(如附件)參加選修線上課程。
四、

摩課師平台 : 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 點選網址,選擇(家庭教育)類別,點選符合115年度課程主題。

五、 提供115年度課程架構表參考。

附件下載